1、针对市文广新局机关及其下属单位党组织、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
2、依法应由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3、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1、举报人对举报事实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借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根据“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请您按照被举报人属地和级别,选择相应的举报途径进行举报。
3、纪检部门提倡实名举报。
来信请寄: | 宜春市教育局 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 邮编: 336000 |
举报邮箱: | 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举报邮箱:ycsjwzjy@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