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印刷企业2018年核验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广新局、各印刷企业: 为加强对我市印刷业的监管,按时保质完成印刷企业2018年核验工作,经研究决定,于2017年12月开始,对全市印刷企业进行年度核验和换发《印刷许可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验范围 凡在宜春市辖区内,领取了《印刷经营许可证》的印刷企业(含2017年新批准设立印刷企业),都应参加年度核验。 二、核验内容 1.注册资本是否符合相应规定; 2.是否在核定的经营范围和经营地点内经营; 3.是否按规定按时逐项报送有关统计数据; 4.有无违反新闻出版、版权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核验时间:2017年12月1日-12月15日,统一办理时间:12月9日上午。 四、年检需携带的资料 1.《印刷企业年度年检表》1份(见附件,出版物印刷企业和外商投资、中外合资印刷企业须一式2份); 2.《印刷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出版物印刷企业和外商投资、中外合资印刷企业须一式2份); 3.印刷企业自查报告1份,电子版发至ycsxwcbk@163.com。主要包括:执行国家有关印刷管理法规规章情况;对核验期内违规行为的整改情况;开展印刷经营活动的基本条件;印刷经营情况及经营业绩;获奖励和受处罚情况;国产设备使用情况、国外新旧设备的引进情况,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印刷设备是否已淘汰;产品质量状况,通过ISO9000、ISO14000及其他认证情况;实施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ERP)的情况;实施绿色印刷的情况;实施数字印刷的情况;实施智能印刷的情况;组织及参加培训情况;上市的情况;兼并重组的情况;组建印刷集团的情况;企业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发展的情况;企业发展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及互联网的影响;统计数据报送情况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对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在印刷管理方面的建议等。(出版物印刷企业和外商投资、中外合资印刷企业一式2份); 4.《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2份(限外商投资印刷企业、中外合资印刷企业)。 五、年检方法 1.出版物印刷和外商投资、中外合资印刷企业,由我局初审;符合条件的,报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印刷处办理。除此之外的印刷企业的年检工作由我局直接办理。 2.《印刷企业年度核验表》与本文件一并在我局网站和宜春印刷企业QQ群公布,请各印刷企业自行下载打印。材料请于12月9日在市印协年会(会议地点宜春市明月山旅游风景区温汤镇 江西省地矿山水温泉疗养院,通知另行文)报到处上交,年检工作与年会同时进行,逾期不予办理。 3.参与年检的工作人员要对企业上报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填报完整、数据准确、上报及时;必要时进行实地抽查。对已年检的企业,企业可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资格;逾期未年检的印刷企业,不能继续从事经营活动。 承办科室:新闻出版科、行政服务科 联系人:聂威、周海林 地址:宜春市行政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一楼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窗口 电话: 3210022,3585510 宜春印刷企业QQ群:131434184(申请加入时请注明企业名称) 附件:印刷企业年度核验表 宜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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