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文物字〔2017〕66号
关于转发江西省文化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秋、国庆期间全省文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三区”社会事业局,市博物馆:
现将江西省文化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秋、国庆期间全省文物工作的通知》(赣文物法字〔2017〕15号)转发给你们。各文物部门和文博单位要高度重视“双节”期间的文物安全工作,强化安全意识,严格安全管理,加强巡查,认真值守,坚决杜绝文物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万无一失。
附件:《关于做好2017年中秋、国庆期间全省文物工作的通知》(赣文物法字〔2017〕15号)(注:请于此页面左下角下载附件)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