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春市编委宜市编办发【2011】35号、宜市编办发【2015】号文件规定,组建宜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综合执法支队,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正科级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市场、广播电影电视市场监管工作和文物保护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监督管理全市营业性演出、娱乐场所经营、艺术品和文物经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互联网文化经营活动,以及文化行政部门管理的其他文化经营活动,查处或组织查处本辖区内以上违法经营行为。
(三)监督管理全市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网络出版等新闻出版活动(包括出版物的出版、制作、印刷、复制、发行、进出口贸易等);查处或组织查处本辖区内违禁出版物和出版、制作、印刷、复制、发行、进出口单位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或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
(四)查处或组织查处本辖区内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法接收和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走私盗版影片放映等行为。
(五)负责市中心城区、经济开发区、宜阳新区、明月山风景名胜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指导监督各县(市、区)文化市场的行政执法工作。
(六)完成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宜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综合执法支队编制17名。
科级职数:支队长1名、专职副书记1名,副支队长2名。
三、经费形式
实行财政全额补助管理方式。
四、发展概况
根据宜春市人事局宜人字[2008]84号文件精神,宜春市文化市场稽查支队于2008年8月列为正科级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2011年3月8日根据市编委宜市编办发【2011】35号文组建宜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15年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和市广播电影电视局下属电影电视稽查支队组建成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综合执法支队。
单位负责人:武征
通讯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宜阳大厦西座13楼
联系电话:0795-3227933
邮编:336000